春晖博爱获得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特别咨商地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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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2020年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管理会议决定,授予北京春晖博爱儿童救助公益基金会“特别咨商地位”。春晖博爱深耕儿童福利领域20年,凭借其专业性光荣地成为为数不多的获得“特别咨商地位”的中国非政府组织之一。

咨商地位是联合国与社会组织之间正式关系的核心,也是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联合国事务和国际事务的重要途径,被普遍认为是联合国对各个国家公益组织的一种荣誉性认证和认可。  

按照联合国经社理事会1996/31号决议相关内容,取得特别咨商地位



1

可在联合国总部及其驻纽约、日内瓦、维也纳办事处设机构和常驻代表,每处可派5人。

2

可得到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及附属机构会议议程,并可指派受权代表以观察员身份列席理事会及其附属机构的会议。

3

可就其专长的议题,提出与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工作有关的书面陈述,经由秘书长分送理事会各理事国。

4

可申请参加联合国召开的有关国际会议及其筹备机关会议,并可做简短发言,提出书面报告。

5

可受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及其附属机构委托,为非政府组织委员会进行专门研究或调查或编写具体文件。


作为中国民间慈善组织的一员,春晖博爱将在儿童救助方面加强国际交流合作,做好民间外交官,讲好中国故事,联手更多国际资源为中国儿童福利事业添砖加瓦,服务更多需要帮助的儿童。